死或生 天堂,做好人你会死坏人你能活你怎么选?
《孟子》云:“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取义也。”由于社会并没有给我们区分好人和坏人的教科书般的标准答案,我们不妨把题目理解为“我们应该是舍生取义还是舍义苟活”。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信念和目标,都有自己坚守的底线和标准,这些信念和底线构成了我们正确的价值观,指导着我们的行动。当出现与正确的价值观相对的外部环境时,选择,随之而来。
“舐痔结驷,正色徒行”,“弘宽裕于便嬖兮,纠忠谏其骎急”的现象已司空见惯。有的人,于着荒诞的社会里跟着世俗的潮流一起疯狂,一起放纵,一起堕落,换取生存的机会,得到欲望的餍足。“虽萎绝其亦何伤兮,哀众芳之芜秽。众皆竞进以贪婪兮,凭不厌乎求索。”贪婪与欲望给予他们短暂的快感与无限滋长的更大的欲求,也蚕食他们信念与底线,剥夺他们存在的根本意义。失去了心中的道德律的人,只是一具没有灵魂的傀儡,与死人别无二致。
有的人因生存而受苦,在生死存亡的边界线上吟唱“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比起肉体的满足,他们更关注精神的富足。比起生活的贫困,他更担心信念的消亡。他们在浊世间受尽嫉妒、受尽诋毁、受尽死亡的威胁,在困厄中却依然守护并耕耘心中的净土。生存于他们,只是精神的附庸。
所以,到底是舍生还是舍义,就要看我们追求什么了。
9月12日又有人在峨眉山跳崖?
人的心,如大海望不到边!自己的心情岂是他人能懂的?活在世上有幸福,也有苦难,有时因为红尘凡事会突然感觉很累,很绝望!有的人能适度排解心里各种情绪的不适应感,而有的人却不能,因为人与人的性格不同吧?总之很难解释啊!
人的绝望决绝都是经历了很漫长过程才形成的,由于不想走出阴霾,对自己的信心不足,家人朋友又不了解,没有进行有效的干预,日积月累的情绪,自感绝望无处排解,重压,让人无法痛苦的继续,觉得生无可恋,前途无望,很多事不可逆,绝路就成了必然!哎!人生真的很难啊!无论大事小情,都让人有种举步维艰的感觉,如果有人能理解,好好沟通,也许能减轻心里的压力,不至于做出轻生这样对父母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行为吧?谁能知道她究竟经历了什么能这样决绝?
愿你一路走好!也许你真得到了快乐?如此甚好!
你知道有哪些感人的爱情故事吗?
感人的爱情故事不只出现在电影里,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个现实生活中的爱情故事。
一、从前车马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在如今物欲横流的世界里,能遇到一段不世俗,甜甜的爱情故事,就如同听到了一则天方夜谭。
看,那个人相信爱情,快来笑他。
在刷抖音的时候,经常能够看到这样的字眼。然而,现实生活中真的有爱情存在的。
故事的主人公,女孩是跟所有的年轻人一样通过小学初中到大学毕业。男孩也是电影里面的那一种小混混在学校里学习不好辍学,仅仅只有上过初一的学历。
而我就是故事中女主人公的同桌,故事就从这里给大家说起。当时的男孩追女孩,是我们全班同学都看在眼里的,在那个时候学校严厉禁止早恋。男孩只能够默默的付出,送早餐,晚餐,买零食送礼物。经常将女孩的抽屉装满,让班上的女生羡慕不已。
那个时候每次只要课间,或者是中午放学的时候,男孩就会储存时机,强占我的位置,只是为了和心目中的女生坐上十几分钟。每一次都在上课铃声的催促下,和我拍着的动作上才缓缓离开座位。
终于,男孩等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一道曙光,班主任要给班级的学生进行一次重新排位。男孩也成功的和女孩做了同桌,本以为守得云开见月明。
然而,仅仅只做了45分钟的同桌,等等到下课的时候,男孩屁颠屁颠跑出去买零食。女孩把我喊过来,一起将男孩所有的书包以及学习用品搬到了我的座位,我和女孩又成了同桌。
当然,这也是因为女生有属于自己的友谊,如果我当时不同意搬过来的话女孩就会认为我们俩的友谊到此结束。
都说女生比男生更早熟,但是在这个男孩身上似乎不同,看似桀骜不驯使者比我们任何一个人,都更加明白什么是感情。从来没有想过,仅仅因为年不更事,一次换座位的行为。
让我第一次见到男孩子哭泣,而且从那一天过后,男孩再也没有在我们学校里出现过。当时据说是转学了,也有说是辍学了事实上当时他确实是外出打工。
一段时间班上都在议论这个男生,但是闭经年轻。差不多两个星期的时间已经没有人记得男孩长什么样,在我的印象中他留下的唯一印象就是非常的黑。
然而,月老早早给他们牵了红线。
高中时候再和那位女生见面闲聊,听说当时的那位男孩,现在经常在学校里来找她。虽然自己对她的印象还不错,但是对方并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
而且在我们那个城市里,高中的时候学习更加重要,是人生成功的转折点。除了学业以外,所有的感情都是不应该有的。后来他们发生了什么事情就不得而知。
一转眼已经到了,大家都上大学的时光。女孩说她要来学校看我,而且会带着她的男朋友一起。当时的我就在想到底是怎样的一位男生,知道见面的那一刻,真的是让人十分诧异。还是当年初中的那一位男孩?为什么我能一下子认出为什么我能一下子认出来呢?同样为一个字,黑。
经过我和女孩一晚上我和女孩的促膝长谈,才知道男孩其实从始至终并没有放弃过高中的时候,每天都在追求到了大学,他也搬到女孩同一个城市里,每周雷打不动的在校园门口等待。
仔细算一算,他们认识的时光应该有15年了。千年应邀请我参加了他们的婚礼,就在前几个月,有传染即将诞生baby的喜讯。
张爱玲说:在每个男人的生命里,都有这样的两个女人。一个叫白玫瑰,一个叫红玫瑰,如果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玫瑰就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玫瑰折成了窗外的明月光;如果娶了白玫瑰,时间一九,白玫瑰就成了衣服上的一颗白饭粒,而红玫瑰电视胸口无法抹去的朱砂痣。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也从侧面说出大多数男人都是吃在碗里看着锅里。
然而这个男孩在他的心目中没有白月光与朱砂痣之分,白玫瑰和红玫瑰都是一个人,一种花。婚后三年依然把那个女孩当成手心里的宝。
这就是我,听过也是我见过最感人的爱情故事。
有些人宁愿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也不愿苦苦地走下去?
每个人都有遇到难处和遭遇痛苦的事的时候,人与人之间心灵格局与思想还各不相同,有些事儿,在有的人眼里没什么大不了的,而有的人则能在心里觉得自己已经没活路了。
不是谁面对最痛苦的绝境时,都能勇敢的,人总有自己的软弱之处。当一个人身患绝症和在最痛苦的境遇里看不到希望时,最容易丧失活下去的信心的。
有些人宁愿选择结束生命,也不想再苦苦地走下去,因为他们走到了自以为是山穷水尽的最糟糕最痛苦最绝望的境地里了,觉得看不到未来有什么希望的亮光了,一时间心里想不开了,就想寻死轻生。
其实,每个人的人生当中都会遇到痛苦困境极限,让人感到活着没路,丧失了信心和勇气继续苟活人世,可是我们不能忘了,一切都是暂时的,再难也都会过去的,除非绝症到了生命最后时刻。
人活着没谁一辈子不遭难遇灾的,在痛苦最无望的时候,还是得坚持活下去,等到最难的日子走过去,回回头你会发现,原来那也不算什么事儿。
当时天大的难处,过去后你就会发现不算事儿。所以,一时觉得想不开,也最好不要选择放弃自己的生命,咬咬牙咽下泪,撑过去后,就是人生艳阳天。
谁都可能有想不开烦恼焦心的时候,但是这些难处还真的不足于逼得自己走投无路,听不听的进去别人的劝,最好自己能劝好自己,只有自己想开了,一切都不会再太难了。
咬牙撑痛苦过程的时候,是最难当的时候,但人生也总免不了有这样的时候,所以,我们都需要勇敢些活,死都不怕,还怕活着吗?
宁愿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也不愿承受痛苦难当的时候,这样做的人,只能说内心太软弱,觉得一死就了之了,不用再痛苦撑了。
但是,痛苦的过程与人生相比,它总是短之又短的。我们还是需要勇敢去撑的,因为人死不能复生,到最后时刻,你后悔了想活过来就难了。(个见)
儿童送进河北保定某医抢救无效死亡?
得不偿失,真的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情!
1月19日,在河北省保定市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因一名儿童送该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数十名家属聚集在医院吵闹拉条幅,还在医院的大厅里烧纸钱打砸物品。事件发生后,该医院报了警,保定警方迅速派出特警到该医院进行处置,并介入调查。当天,就对李某某等7人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被刑事拘留(见下面网络照片):
怎样来看待这件事呢?
首先,对这名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儿童家属表示同情和慰问
这名13岁的儿童是因患感冒后出现剧烈性呕吐送进医院治疗后,经过几天的治疗,病情好转,趋于稳定。可是,就在即将出院时,病情又出现突然恶化,心肌非常高,再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初步查明,可能是死于爆发性心肌炎。
对于这个儿童的死亡,作为其亲属,当然是一件非常不幸又悲痛之极的事情。因为,必竟养育一个13岁的孩子很不容易,而且也有了深深的感情,如今突然去世了,其亲属的悲伤、悲痛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对此,我们应该表示同情和慰问!
其次,这所医院的医护人员是尽心尽责的,不应该有被指责之处
这名儿童送进医院进行抢救,前期的治疗效果明显,甚至可以达到出院的相关指标了。从这一点来看,医护人员肯定是很尽责任的。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没想到,这个儿童的病情突然恶化,导致了抢救无效死亡。但不管怎样,作为一所医院,谁也会尽最大努力来救死扶伤,谁也不愿看见一个患者在医院死亡。所以说,对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医护人员的尽心尽责治疗,不应该有什么怀疑和指责的地方。
第三,死亡儿童的亲属这样处理医患关系实在不妥又过分,而且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其实,病人在医院治疗也好,抢救也罢,出现这种意想不到甚至死亡的情况,也属正常。即使退后一步讲,出现了患者家属不满意或不愿看到的结果,也应该采取正常的协商和协调方式来加以解决,甚至还可以采取诉诸法律的形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可是,这个死亡儿童的亲属却做了一件很不妥当又很过分的事情,招集这么多人到医院去拉条幅甚至进行打砸烧,这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是因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条款,成为了违法的行为。可以说是一件得不偿失、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事情。
根据巜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活、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略;
(三)略;
(四)略;
(五)略;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罚款。
因此,这个死亡儿童的亲属聚集在医院打砸闹,很明显是违反了相关法律条款,理应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