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核水,为什么核反应堆里的水是蓝色的?
含矿物质较多,在水溶液中显蓝色。
简介:
蓝月谷,其前身为早前人们所熟知的"白水河"。在晴天时,水的颜色是蓝色的,而且山谷呈月牙形,远看就像一轮蓝色的月亮镶嵌在玉龙雪山脚下,所以名叫蓝月谷。而白水河这个名字是因为湖底的泥巴是白色的,下雨时水会变成白色,所以又叫白水河。
蓝月谷中的河水在流淌过程中因受山体阻挡,形成了四个较大的水面,人称"玉液"湖、"镜潭"湖、"蓝月"湖和"听涛"湖。
形成原因:
源自雪山冰川的万古冰雪消融之后顺着峭壁流淌而下,不断汇集为山涧、溪流,最终在蓝月谷上游深谷之中形成了清澈见底、甘冽无比的河流,因河床由白色石灰岩构成,使整条河水呈现出白色光泽,显得分外纯净,故得名"白水河"。
核动力航母和核潜艇辐射大么?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在核动力舰艇上工作确实有遭受过量辐射照射的危险,但是,辐射防护是核动力舰艇在设计中最为关注的方面之一,只要辐射防护的边界完整性不遭受破坏,在核动力舰艇上工作并不比在常规动力舰艇上危险。“尼米兹级”核动力航母上的动力舱室示意图,推测绿色部分为其堆舱屏蔽结构(局部)
当然所有核动力舰艇装备的均是以U235为燃料的压水堆,核燃料在反应堆中发生裂变释放能量的同时,也会释放出大量有害辐射,包括γ射线、β射线、快中子等,对人体危害极大,因此,在反应堆压力容器以及周边构筑物表面会敷设能够隔离有害辐射的屏蔽层。由于屏蔽不同粒子或者射线的材料差异很多,因此,屏蔽层的组成材料多种多样,在整个核动力系统中屏蔽层所占用的空间、重量往往比反应堆本身还要大,经过屏蔽层的隔离后,能够释放到外部环境的射线或者粒子就会降低到相应的安全标准以下,只要是按规定操作不会造成放射性伤害。核燃料在裂变过程中会释放大量高速粒子及有害射线
造成放射性伤害需要两个条件,一是高辐射水平(也就是单位时间内遭受的辐射照射),而是足够的照射时间(也就是有足够的累计照射剂量),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网络上查看下两种单位的区别。核动力舰艇在设计时有严格的屏蔽设计要求,人员活动区域的辐射水平肯定会被限制在安全标准以内;另外,核动力舰艇上的人员操作也有严格的规章制度,不会长时间的暴露在辐射环境内,尤其是核动力系统相关的操作人员,必须要有相关资质且经过严格的培训。通过上面两种手段,就能够保证在正常情况下核动力舰艇上的人员不会遭受过量辐射照射的危害。有效的屏蔽手段、严格的操作规程,可以保证核动力舰艇上的人员不会遭受过量辐射危害
当然,自从1954年全球首艘核动力潜艇“鹦鹉螺号”服役以来,发射过多起核动力舰艇事故,也发生过舰艇上人员遭受过量照射的事故,但是这都是在核动力系统屏蔽边界完整性遭受破坏或者人员操作不当引起的,别说在核动力舰艇上,在常规舰艇甚至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中都存在这种意外危险,在所难免。如果将来实现可控核聚变,那么核动力装置的放射性危害将会极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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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福岛核废水排海事件的违法性?
日本核废水排海事件有三个方面的违法性:
第一,决策程序违法性。
日本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有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义务,日本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减少和控制海洋环境污染,确保国内环境污染事件不对其他国家管辖海域或公海造成污染。但日本将124万吨核废水排入太平洋必将污染海洋环境或增加海洋环境污染的风险,对海洋环境造成损害,日本擅自决定向海洋排放核废水,也未依法履行公约规定的程序性义务,明显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第二, 环境污染的违法性。
日本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有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法律义务,同时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减少和控制任何来源的海洋环境污染。而日本却执意决定把124万吨核废水排入海洋使国际海洋环境面临严重损害风险,日本并未“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海洋环境污染,因此,无论日本未来排放的核废水是否符合安全排放标准,日本的行为都从根本上违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及国际辐射防护的基本法律原则。
第三, 违反其他国际公约的可能性。
日本福岛核废水排放问题还可能适用《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情况援助公约》《核安全公约》以及《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等公约。例如,日本福岛核废水排放问题可能适用《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1996年议定书。日本从船舶、航空器、平台或其他海上人工构筑物上有意地在海上倾弃核废水,属于“倾倒”行为,即使在日本把核废水倾倒于其内水的情况下,鉴于124万吨体量如此巨大的核废水必然产生通过洋流产生跨界影响,则仍然可能违反该公约。
一公斤重水核聚变产生多少电?
一公斤氢核聚变释放的能量大约为6300000亿焦尔,相当于2百吨标准煤燃烧释放的能量。1公斤氘燃料,至少可以抵得上4公斤铀燃料或l万吨优质煤燃料。氘-氚反应时能放出1780万电子伏特的能量。
核是指由质量小的原子,主要是指氘,在一定条件下(如超高温和高压),只有在极高的温度和压力下才能让核外电子摆脱原子核的束缚,让两个原子核能够互相吸引而碰撞到一起,发生原子核互相聚合作用,生成新的质量更重的原子核(如氦)。中子虽然质量比较大,但是由于中子不带电,因此也能够在这个碰撞过程中逃离原子核的束缚而释放出来,大量电子和中子的释放所表现出来的就是巨大的能量释放。这是一种核反应的形式。原子核中蕴藏巨大的能量,原子核的变化往往伴随着能量的释放。
核聚变是核裂变相反的核反应形式。科学家正在努力研究可控核聚变,核聚变可能成为未来的能量来源。核聚变燃料可来源于海水和一些轻核,所以核聚变燃料是无穷无尽的。 人类已经可以实现不受控制的核聚变,如氢弹的爆炸。
扩展资料:
原子核可以看做是一个体系,要想将原子核分裂成几个碎片或者核子,必然需要消耗能量,这个称为原子核的结合能,如果各个碎片或者核子组成一个大的原子核时,必然会释放能量,这一切都是核力的作用的结果。
核能的本质就是自然界中的强相力与弱相力的结合通称。核聚变产生大量能量的根本是质量的亏损,这个从爱因斯坦的质能方程中就可以看得出来,而从系统形态的原因上看,其能量的释放就是原子核系统平衡形态被打破。
为何在太平洋排放核废水尽显失德?
嘴上说着文明,心里想的都是钱。
2011年的大地震,导致福岛核电站泄露,当日,日本政府为了控制局面,避免大规模爆炸,直接用海水给核反应堆降温。海水冷却方案虽然遏制了核泄漏,但这只是一个应急方案,根本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这件事就这样从2011年拖到了2021年,最先暴雷的就是这次排放核废水事件。
泄露的核反应堆,每天需要150吨的海水冷却,这些用来冷却的海水就成了核废水,不能再次使用也不能排出去,只能用储水塔存着,就是下面这个东西。
这种水塔每个能存1300吨水,平均8-9天就会被核废水填满,10年下来,建了1000多个这样的水塔,核电站附近都堆满了,可还是不够用。根据东电的说法,到2022年,核电站将再也没有空间来建储水塔了,于是日本就决定将核废水直接排到太平洋。
其实如何处理这些核废水,日本曾提出五个方案:
1.像烧开水一样,通过高温把核废水直接蒸发掉,但这方案不仅费钱,还存在大气污染的隐患。
2.通过电解,将核废水电解成氢气和氧气,然后再排放到大气中,这个方案虽然环保,但也是最费钱的。
3.将核废水排入地下2500米深处,但这会污染地下水。
4.用核废水搅拌水泥,制成混泥土块,然后埋入地下,这个方案相比直接排入地下要安全一些,但也存在一定污染,且耗资巨大。
5.直接排入大海,靠海水来稀释和降解,这么做虽然缺德,但是省事又省钱啊,日本政府也就顾不上仁义道德了,况且把核废水排到太平洋,等于让所有太平洋沿岸国家共同承担风险,总比全堆在自己家里安全。
核废水排入太平洋后,对中国有什么影响。
日本虽然离中国很近,但是核废水排入太平洋后,首当其冲的是加拿大和美国,因为太平洋的洋流是这样的↓
等核废水沿着洋流循环一圈流到中国的时候,已经稀释得差不多了。另外,中国前面有第一岛链挡着,沿岸地区又有长江、珠江这样的大江大河形成的天然水屏障,核废水对我们的影响有限,大家也不要过分担心。
有趣的是,我们在谴责日本这种以邻为壑的行为的时候,在核废水排放中首当其冲的美国,却表态支持日本的决定,称日本排放核废水是“符合全球公认的核安全标准”,看来美国人民的命真的不是命,也难怪美国新冠会死几十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