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网,主角叫苏三的小说?
《天才鬼医苏三小姐》作者:夜天衣
简介
现代著名黑医意外死亡,成了一缕幽魂,却闯入异世,与千年鬼王的残魂融合,成为新一代鬼王。
一次偶然,让她附身到苏家三小姐苏青的身上,自此作为苏青,开始她崭新的生活。
她拥有天下最不可思议的医术,与世间最动人心魂的清冷容貌。前者被她发扬,后者被她深深匿藏。
平日里,开开医馆、救救病人、收收玄兽、打打渣男。逐渐,她成为小城中,最受人敬畏的苏三小姐。
直到某日,她因无奈捡回了一只神秘彪悍的面瘫男,一切似乎变得无法预料……
【爽文/一双人/身心干净/女主清冷轻狂/男主神秘强大/HE】
精彩评论
台湾空姐被日媒封千年一遇美女?
现在美女这个词已经泛滥成灾了,只要不是特别难看的都统称为美女,如果是日本媒体封的,那只能说明,全日本已经没有比这个女生更好看的美女了,也就是承认自己国家的女人普遍颜值过低,不能见人啊,千年难得一见未免太过夸张,我记得不久前日媒体就用过这个词汇形容过,别的美女!说明在胡说八道和夸张程度上,日本人已经没有底线了!最后我来一个总结,这个女的不难看,仅此而已,千年难得一见这种评论,是多少年没见过女人的日本人才能说的出来啊!!欢迎一起来探索!
你觉得谁是史上死的最冤的一个人?
答:千年以来,被冤死的人不计其数,无法统计。另外,我发现,有些人,对“冤”或“不冤”的区分还不甚明了。
举个例子,明成祖朱棣入主南京,想招方孝孺为己用。方孝孺油盐不进,不但不肯归服,反而尖酸刻薄,嘲弄和唾骂朱棣。
朱棣大怒,恶狠狠地警告:“你这样不识好歹,信不信我诛你九族?”
方孝孺轻蔑地说:“别说九族,你诛我十族我也不怕。”
朱棣被激得浑身发抖,一拍龙案,好,我就诛你十族!
自古以来,每个人只有九种亲族,没有第十种,要诛十族,怎么诛?
难不倒朱棣。
朱棣吩咐,凡方孝孺的门人、学生,以及曾经和他有过交往的人,凑拼成一族,合计十族,统统杀了。
于是,人头滚滚,血水横流,许多与方孝孺有过交往的人,有的和方孝孺只是泛泛之交,却被硬指成方孝孺的亲属,稀里糊涂地成了刀下鬼。这些人,冤不冤?太冤了。
话说回来,“方孝孺被诛十族”事未必是真事,但在这儿引用至少可以厘清两件事。
第一件:历史上,象“方孝孺九族”中那类莫名其妙就死于非命的人,其实有很多的,比如死于地震、海啸、洪水、泥石流等人力不可抗的自然灾害,也有死于战争中的无辜的杀戮,以及近代的空难事实、车祸等等。这些人,本来好端端的,没招谁、没惹谁,突然祸事就降临到了头上,冤吗?从法理上来说不冤,因为他们真的是方孝孺的亲族,是朱棣明明白白指定要处死的人。
第二件:我们着重于说“方孝孺第十族”的冤,这些人,本来和方孝孺并没有血缘关系,却被蛮横指定为方孝孺的亲族,被押上了断头台,是真冤,正是今天我们要谈论的法理上的冤。
掰扯了这么多,其实,我想说的,是千年以来,我觉得史上死得最冤的人之一——武穆岳王爷。
之前,网络上有很多人说岳王爷死得不冤。
为什么说不冤呢?
大致的观点有如下几个:
一、岳飞动辄以辞职相威胁,赵构几次召回都极力回绝,丝毫不给面子,赵构当然要杀他,所以,他死得不冤。
二、岳飞恋栈不去,贪掌兵权,赵构非常不爽,当然要杀他,所以,他死得不冤。
三、岳飞拥兵自重,对南宋朝廷构成了威胁,赵构当然要杀他,所以,他死得不冤。
四、岳飞一天到晚嚷嚷着要“迎归二帝”,赵构当然要杀他,所以,他死得不冤。
五、岳飞不知轻重,擅议皇家事,要求赵构建储,另有用心,赵构当然要杀他,所以,他死得不冤。
六、岳飞抗旨不遵,兴师北伐,赵构指挥不灵,当然要杀他,所以,他死得不冤。
……
注意,以上的观点,都是些老掉牙的论调,以往我的文章和回答都一一作过驳斥,这里不展开讨论了。只想说,岳飞以上“罪证”,别说成不成立,就算成立,岳飞仍然是冤死的。认为岳飞不冤的人,是他自己的思维还没理顺,逻辑尚处于混乱状态。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赵构杀岳飞的理由是——“岳飞谋反”,而非以上所说的任何一点!
这么说,或许有点绕,有的人可能会懵。
还是举例说明吧。
岳飞的确不满赵构在淮西兵权一事上的出尔反尔,曾提出过辞职。
虽然岳飞辞职的主要原因是对北伐前景心灰意冷;但客观上已经形成了撂挑子要胁朝廷的状态。
那么,赵构如果根据这一条上治岳飞,会有两种不同情形产生。
一、赵构说,你岳飞撂挑子了,态度消极,该杀。
二、赵构说,你岳飞撂挑子了,要胁朝廷,该杀。
第一种情形,岳飞不冤,因为,“撂挑子”和“态度消极”的确是事实。
第二种情形,岳飞有含冤成分了,因为,“撂挑子”虽是事实,但“要胁朝廷”只是赵构的猜想,并不是岳飞的初衷。
所以说,“冤”和“不冤”的区别在于:“冤”,是指这人没有做这件事,却被牢牢咬定做了这件事,且不容许他对这件事做出辩白、洗脱;“不冤”是指这人做了这件事,不管这件事合不合理、合不合法,人家就用这件事来针对你,你无可推托。
狼找借口说站在小河下游的小羊弄脏了上游的水,从而吃掉了小羊。小羊是真冤,因为它在下游,根本不可能弄脏上游的水嘛。
狼找借口说站在小河上游的小羊弄脏了下游的水,从而吃掉了小羊。小羊尽管死得无辜,但不能说是冤,因为它在上游,的确弄脏了下游的水。
岳飞之冤,就与之相同。
你可以说岳飞有一千一万个该杀的理由,但你栽赃陷害,硬加了一条根本上就不存在的“谋反罪”来杀害他,就是冤,冤得不能再冤!
再举一个不恰当的比喻:有一个人平时经常小偷小摸,应该受到法律制裁,但法官从未为此追究他的行为。但是,某日,法官却诬赖他抢劫了银行,将他判处枪毙死罪,那你说,这个小偷死得冤不冤?
对红楼梦中妙玉最推崇的这两句古诗你怎么看?
“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此诗句出自宋朝诗人范成大的诗《重九日行营寿藏之地》。重九日就是重阳节,重阳节要登高,范成大爬山去了,他看见了寿藏之地,就是活人为自己将来修的墓穴,就有了那首诗。作者在引用的时候改了一个字,把门限改成了门槛。这一改对应了《红楼梦》中的铁槛寺和馒头庵。
一、从书中故事看作者的用意 《红楼梦》中贾府有家庙铁槛寺,附近有个馒头庵。贾家人死了,都寄存铁槛寺,所以铁槛寺也是坟墓。土馒头是坟墓,说馒头庵是因蒸得好馒头得名,其实也有土馒头之意。 铁门槛作为封建社会富贵家族的象征,门槛越高,越结实,体现的家族地位越高。富豪之家的门槛再高,哪有永世不倒的繁华?又有谁抵得过生命无常,到头来还不是都须一死。
1、贾府家庙铁槛寺:槛内槛外的故事 铁门槛用来显示门庭高贵,长盛不衰。有钱有势的人,他们的门槛要用铁包上,希望这铁门槛代表一种气派。而且可以千年不坏,希望铁门槛能够一直存在,也是希望家族能够一直延续辉煌。子子孙孙享受无穷的荣华富贵。贾家宁荣二公创业初期,深有忧患意识,建立家庙铁槛寺既是对家族的余泽,也有对后世子孙的警醒。 然而,具有讽刺意义的是,作者讲了这样两个故事。 第十五回,秦可卿的灵柩要送至铁槛寺中寄放。铁槛寺里有阴宅,算是临时坟地。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铁门槛里是富贵繁华世界,土馒头里是永恒的沉寂。这里却反过来,铁门槛里面停着棺材,繁华褪去,时光停止。 第六十三回,贾宝玉过生日,收到妙玉派人送来的粉红色贺帖,上面写着“槛外人妙玉恭肃遥叩芳辰。”妙玉自称槛外人,这倒是没反,可是槛外人正在做着的却是槛内事。邢岫烟解释妙玉自称槛外人,宝玉如醍醐灌顶,怪道我们家庙是铁槛寺。妙哉作者,把这槛内槛外的故事讲得出神入化,一个铁门槛竟做出这等大文章。
2、铁槛寺附近的馒头庵:发生在那里的故事 贾府为秦可卿安灵要在铁槛寺做三日道场。王熙凤嫌不便,带宝玉秦钟到水月庵又叫馒头庵去住,说这里蒸得好馒头,读了故事才发现,原来是做人肉馅的馒头。庵中净虚老尼不净不虚,满心滿脑子尽是污浊和欲望。她求王熙凤帮助摆平一件婚姻纠葛案。害死一对有情青年,王熙凤索得三千两银子。王熙凤不住铁槛寺而去馒头庵,就是走向死亡。她玩弄权术、见钱眼开、灭绝人性。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王熙凤何曾参透人生玄机。 秦钟多情更滥情,在贾府家塾,他就和小生香怜偷情,看到村姑二丫头,他也心怀不轨,在乃姐安灵之时、之地得趣于智能。巧姐儿出痘子,贾琏夫妻都不同房。秦钟贪恋肌肤之亲,走向自己的宿命,为作者所不齿,让他夭亡。欲望太过催人命。 土馒头指坟墓,是生命终结的标志,一个馒头似的坟头,就是生命终结时所有人最终的归宿。
二、妙玉为什么欣赏、推崇这句诗
要知妙玉为什么推崇“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这句诗,就要弄清楚妙玉其人。妙玉是官宦人家出身。因为自小多病,不得不出家,带发修行。她出家后不久,父母竟都亡故了。师父还跟她说:“衣食起居不宜回乡。” 妙玉才华极高,却又性情古怪。第六十三回,宝玉说妙玉:“他为人孤癖,不合时宜,万人不入他目。”在给宝玉的拜帖中自称槛外人。搞得宝玉不知所措。 妙玉推崇那两句古诗和她的身份有着很大的关系,她是带发出家在栊翠庵里修行,她应该看淡繁华富贵权势,本该一心不闻窗外事,她也自称槛外人。这两句诗也道出佛道修行的领悟。妙玉推崇这句话,可以显得她把世间一切繁华艳丽都看作未来的土馒头。 然而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妙玉说“侯门公府,必以贵势压人,我再不去的。”必得王夫人要人写了帖子请她才肯来。如果说她连生死都看得明白,怎么原来竟差那一张请帖;她自称槛外人,却给槛内人祝寿,而且要用粉红色的贺帖;她自称槛外人,却知道贾母不吃六安茶,知道宝玉生日;她知道对于土馒头而言,人与人是没有区别的,可是她的分别心格外重。这一切都说明她这个槛外人一直在窥探着槛内。说明她身在佛门,心系红尘。至少是个不甘心的槛外人。她推崇那句诗是装点出家人门面的。起码唬到了贾宝玉。
三、小说给我们的启示 这句话只是在感叹荣华富贵也逃不开生死离别。作者在写妙玉时用了这句诗,是要警醒世人,人生百年终有一死。但这不过是感叹而已,并不适用于人的行为指南。仅仅从死亡这个最终结果就来推断荣华富贵没有意义,实在是谬之大极。 这是虚无主义的人生观。其实只有经历过,才能真正理解,只有拥有过,才有资格说放下。不以现实为支撑的高调就是无病呻吟。既然是槛外人,就应该身在红尘,心在世外。自然也就应该把俗世的这些富贵荣辱放下,看淡。只可惜妙玉云空未必空,一个喝水的杯子也要分出众生的三六九等,世俗的宝玉也让她尘缘未了、凡心暗动。 实际上,古往今来,真正看透人生的能有几人?妙玉自称槛外人,甚至连男女感情这件事都还没有看透:她用自己的茶杯给宝玉倒茶;她给宝玉送庆寿函,被岫烟笑她:“僧不僧,俗不俗,女不女,男不男”。心系红尘的她却不得不以冷艳的外表掩盖自己。她的那份高雅,孤傲,使她成为了一块可望而不可及的妙玉。谁曾想“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
妙玉一方面看穿了人世间的富贵繁华,一方面却又摆脱不了世俗的诱惑。“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她刻意与世人避嫌、孤僻怪诞,仍是入了俗局。面对栊翠庵里人生的寂寞与荒凉,只能用‘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来安慰自己那孤独寂寞的心,称自己为槛外人来压抑自己那份躁动的情。《红楼梦》通过妙玉这位美丽高洁的少女的悲惨遭遇,要揭露的这个肮脏邪恶吃人的社会。 命运无常、生命有期,人生还有哪些东西不能失去?是铁门槛?还是铁帽子?在无常的人生面前,没有什么东西是牢固的,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是不朽的,它们最终都将化为黄土、荒草,化为融入历史深处的一缕烟尘。 生与死,欲望与看破,这本就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却在一句诗中体现出来,值得人去咀嚼。 “纵有千年铁门槛 终须一个土馒头”,与《红楼梦》中好了歌和好了歌注讲的是同一个道理:繁花似锦、烈火烹油的生活最后终将归于寂寞和虚无。纵然现在是风光无限,谁又能阻挡最终一场荒凉的悲剧呢?作者将这种人生的幻灭感写得淋漓尽致。 人生切莫过于执迷,人世无常,浮生若梦,转眼就是百年,纵有粮田万倾,房屋百间,也躲不过人死灯灭的命运。但是人生也不可太过看透。太过看透、太过消极,社会就没有前进的热情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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