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朋友齐打交25,鲁迅有哪些一般人不知道的秘密?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臧克家《有的人——纪念鲁迅有感》
常言道:“一怕文言文,二怕写作文,三怕周树人”。在教科书里躺了近一个世纪的鲁迅,作品收入语文课本最多时曾达 31 篇,却成为了大家的梦魇。这或许是“作家”鲁迅万万没想到的。
提起鲁迅,我们都知道那句著名的名言:“鲁迅,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大家对他的印象大多是那个“横眉冷对千夫指”的文坛斗士。严肃、深刻、愤怒、不近人情……
但是,那个走出教科书的鲁迅,其实是一个标准的段子手。
夏衍说:“鲁迅幽默得要命。”
陈丹青说:“鲁迅先生是百年来中国第一好玩的人。”
可惜这么有趣的鲁迅却被教科书弄丢了。那个嬉笑怒骂,鞭辟入里的鲁迅,更可能是这样的画风。
一天不皮,浑身难受小时候的鲁迅就皮的不行。早在三味书屋读书时,他就特别喜欢给人起绰号。班上有个女生特别爱哭,一哭起来就眼泪鼻涕齐下,迅哥儿从此就管人家叫“四条”,眼泪两条,鼻涕两条,形象得很。
一次,国文老师好兴致,想要和同学们对对子,出了个上联:独角兽。隔壁桌子的男生想要给老师留下好印象,就小声问迅哥儿该答什么。
迅哥儿也是顺口就来:四眼狗。男生赶快站起来,大声道:"四眼狗!"戴眼镜的老师随手就一巴掌过去。
在厦大教书时,鲁迅到一家理发店理发。理发师不认识他,理得极其敷衍。鲁迅也不生气,反而给了一大把钱。
第二次再去,理发师大喜,精心为鲁迅设计了新发型。不料理毕,鲁迅却极其吝啬,一分也没多给。
理发师很是诧异:“先生,您上回那样给,今天怎么这样给?”
鲁迅笑着说:“您上回马马虎虎地理,我就马马虎虎地给;这回您认认真真地理,我就认认真真地给。”
理发师:……
鲁迅在《故事新编》中写大禹治水:
离地五尺,就挂下几只篮子来,别人可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只听得上下在讲话:“古貌林!”“古鲁几哩……” “O.K!”
OK、古貌林(good morning)这些现代话被按在大禹身上,你可以感受到鲁迅的文风在当时多么前卫。
他写嫦娥奔月的《奔月》:说后羿箭术太好,不仅把太阳射了下来,还把所有大动物都给射死吃了,最后没有大兽可以射,就去射乌鸦,整天做乌鸦炸酱面给嫦娥吃,嫦娥很生气,就独自奔月了……
脑洞清奇,不知道在当时会不会真的误导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
著名设计师迅哥儿除了文章写得好,画画设计那也是手到擒来。
北大校徽
完成于 1917 年 8 月 7 日的北大校徽是鲁迅早期作品。那时候的鲁迅,在文学创作上也尚未名声大噪,时任北大校长的蔡元培邀请他设计校徽,也可谓独具眼光。
当时的鲁迅虽有忐忑,但交上的草案让蔡元培连声叫好,这一基本设计也沿用至今。
中华民国国徽
不仅如此,他还为自己的著作设计了很多封面和扉页。
书名用双线描字体,嵌入抽象几何图案的缺口,对应着本书“从艺术规律中”的用意。
《热风》出版时,鲁迅对当时社会现状感到“寒冽”,特以“热风”命名。手写两字“热风”,愤慨有力。
还有这些:
鲁迅的设计才华,集中地展现在书籍封面和装帧设计上,他一生设计了 60 多个书籍封面。
在没有电脑、没有PS的时代,鲁迅的设计理念,手绘能力,把各种字体玩出了新花样。文可惊天地,画能动人心。迅哥儿如果做了公众号,真的不知道会火成什么样子……
除此之外,鲁迅对于时尚搭配也颇有心得。
萧红《回忆鲁迅先生》里有这么两段记载。
红上衣要配红裙子,不然就是黑裙子,咖啡色的就不行了;这两个颜色放在一起很浑浊......
人瘦不要穿黑衣裳,人胖不要穿白衣裳;脚长的女人一定要穿黑鞋子,脚短就一定要穿白鞋子;方格子的衣裳胖人不能穿,但比横格子的还好;横格子的,胖人穿上,就把胖子更往两边裂着,更横宽了,胖子要穿竖条子的,竖的把人显得长,横的把人显得宽......
黑色显瘦、横条显胖、红黑混搭,这些当下流行的穿衣法则,在近百年前,鲁迅先生就已深谙于心。
所以,鲁迅先生是这样穿衣服的。
一流吃货,大义饿亲前几年,鲁迅家用菜谱曝光……如此仔细精致的食谱,这是啥家庭啊,家里有矿啊?
鲁迅超爱吃,据统计:鲁迅在北京生活了14年,仅从这一时期鲁迅日记中,发现他去过的名餐馆就有65家!包括广和居、致美楼、集贤楼、杏花村等。
除此之外,鲁迅还是一个超级零食控,尤爱甜食。
鲁迅在《华盖集续编》中记载道:
夜间,又将藏着的柿霜糖吃了一大半,因为我忽而又以为嘴角上生疮的时候究竟不很多,还不如现在趁新鲜吃一点。不料一吃,又吃了一大半。
据说因为爱吃甜食,迅哥儿牙齿不好,龋齿严重,牙痛到怀疑人生。他去王府井看完牙医,又去稻香村买了一堆饼干,然后愉快地回家了。
结婚生子后,仍然不改吃货本色。
迅哥儿最爱吃沙琪玛,见到沙琪玛就极不淡定。
有一天,儿子周海婴看见沙琪玛,非常想吃,留着口水说:"爸爸能吃吗?"迅哥儿不动声色的回答:"要吃也不是不可以的,但是爸爸就只有一个,你吃了爸爸就没了,所以还是不要吃的好了。"(这可是你亲生儿子啊!)
甜甜的情话boy不论从长相到文风,我说鲁迅是民国第一大直男,应该没有人会反对吧。但是直男要是撩起妹来,那才真是动人心魄。
鲁迅与许广平的恋爱,可能是比偶像剧还要偶像剧。而迅哥儿在撩妹方面也具有着过人的天赋。
1926年,鲁迅携许广平南下。鲁迅去厦门大学任职,许广平回广州,当时两人约好计划用两年的时间,先解决经济自立的问题。
在两人的往来书信里,他说“听讲的学生倒多了起来,大概有许多别科的。女生共五人,我决定目不斜视,而且将来永远如此,直到离开厦门。”
信末,他落款“迅”、“小白象”,昵称对方为“小刺猬”、“乖姑”。是的,这就是那个说出“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的硬汉鲁迅。从这些称呼里,我似乎看到了收到爱情信的鲁迅先生,抿着象牙烟嘴,眉头晕开,笑得小胡子乱颤的样子。
真是没有不会说情话的boy,只有不爱你的男人。
结果不到半年,鲁迅就辞掉厦门大学教职应中山大学之聘来到广州。(异地恋实在是太辛苦惹~)
看到这里,我觉得我们一直以来,可能认识的是一个“假鲁迅”。真正的鲁迅并不是每天愁云惨淡,也不是每天战斗拼命,而更多的是对于生活的热爱。
真实的鲁迅,是一个可敬又可爱的小老头,你如果认识他,一定会爱上他。
虽然肉身已逝,但是鲁迅先生却将他的精神财富永远地流传给了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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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初五日,现在都传为财神日,各地都在接财神,其实初五日在北方主要还是“破五”日,在上海等南方才为财神日,因为北方在初二日已经祭祀过财神了。
据明清笔记记载:“正月元日至五日,俗名破五。旧例食水饺子五日,北方名煮饽饽。今则或食三日二日,或间日一食,然无不食者。自巨室至闾阎皆遍,待客亦如之。”又有“初五日谓之破五,破五之内不得以生米为炊,妇女不得出门。至初六日,则王妃贵主以及各宦室等冠帔往来,互相道贺。新嫁女子亦于是日归宁。春日融和,春泥滑澾,香车绣幰,塞巷填衢。而阛阓诸商亦渐次开张贸易矣。”同时还记载了“初二日,祀财神。”
《通县志要》:初五日,举家欢宴,名曰“过破五”,不得破坏器物。
清代的《红楼梦》的续书《红楼真梦》中也记载了“破五”:“宝钗想起探春要赏花灯,也须趁早预备,过了破五,连忙打发人去接探春,却等到初八那天方才来到。”
所谓破五,也有多种解释:
其一,此日为“送穷土”日,人们要将“穷娘娘”扫地出门。
其二,为禁忌解除日,因传统概念的过年是单指正月初一至初五,故之前一些过年的禁忌至此可以消除或有所放松,如不能做新饭、不能说不吉利的话、妇女不能动针线、不能打扫卫生、不能打碎东西、不能开门做生意等。
其三,俗称“泼污”,即从大年除夕夜开始存留的污水、垃圾可以全部倒掉清除。
在南方,则把这一天当做了财神生日,祭祀财神,接财神等等。
清代小说《九尾龟》就称:“上海的风俗,都把正月初五当作财神日。那班倌人,大家都浓妆艳抹的出来迎接财神,所以马路上的马车比别的时候格外来得多些。”
同治《上海县志》载: “初五,接财神,用鲜鲤,担鱼呼卖,日送元宝鱼,至暮轰饮,日财神酒。”
竹枝词对接财神也多有描绘,海上钓侣《过年竹枝词》道:“爆竹相连不住声,财神忙煞共争迎。只求生意今年好,接送何妨到五更。”袁翔甫《海上竹枝词》道:“元宝高呼送进来,财东今夜又招财。鲤鱼不跳龙门去,也逐金银上供台。”秦荣光《上海县竹枝词》道: “拜年未了接财神,爆竹通宵闹比邻。鲤尾羊头增价倍,那知穷汉甑生尘。”
接财神少不得要燃放烟花爆竹,还要烧财神像,因而引起火灾的报道也一再见诸报端。1873年农历新年期间,《申报》于正月初六有一则因市民接财神引发火灾的报道,文末有评论道: “火者,旺相。敬财神而得旺气,知今岁申地生意,各行必旺相加倍焉!”1910年新春到来之际,接财神引起的火灾更是达到十几起之多,《申报》刊文道:“初四日夜迭报火警,或谓是夜系接财神之期,被焚户则接着财神。”
最让你震惊的一宗杀人案件是什么?
难以想象,当霸凌、纵火、强奸、杀人等等这些让人心生厌恶的词语,一次又一次和那些本应天真烂漫的孩子们连在了一起,你还愿意用“他只是个孩子”这个理由为此辩护么?
“纯真的信赖之心,背后竟成了罪恶的源泉”,是这群孩子的「可恶」,还是我们整个社会的「悲哀」?
近日,在美国佛罗里达州发生的一起关于两个未成年女孩的案件,令美国上下都震惊不已,难以想象,两个11、12岁的小姑娘居然在秘密筹划将同校学生割喉杀害,好吃掉他们的肉,用高脚杯饮血庆祝。
CNN报道
俩初中女生要杀掉15名同学
美国上下震惊了
美国当地时间周一,在Bartow Middle School里,一名老师接到了学生的报告,称刚刚遭受到了两名女生的威胁,其中一名女生凶巴巴地警告这个学生“明天最好离学校的某个楼远点”,小心“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Bartow Middle School
周二一进教室,这名老师就发现:昨天警告那名同学的女生今天没有来上课,想起昨天学生给她打的威胁报告,这名老师内心感到十分不安,于是她第一时间打电话向女孩的妈妈确认孩子是否正常上学,在得到肯定答复后,她立刻将这件事告诉了校长,随即学校展开了全方位的搜索。
终于在一栋楼的卫生间,他们发现了这两个女孩,只见她们衣服下面露出了四把利刃,以及一把披萨刀和一把磨刀器,当时其中一个女孩还拿着一个高脚杯。
当被带到校长办公室后,她们说出了自己的“惊天秘密”。
在刚刚过去的这个周末,这名11岁的孩子在另一个12岁女孩的家中看了一天的恐怖电影,似乎被某邪教思想蛊惑,她俩决定在自己所在的中学设计一个杀死同学的阴谋。
她们把刀藏在衣服下,提前躲在卫生间处,等待下课铃响,同学们挨个进入卫生间后,一个个地杀掉他们。这两个女生为此还进行了一番“激烈”的讨论和“认真”的研究,根据警方调查,这两个女孩曾在网上搜索:
如何用刀杀死某人
以及
什么类型的伤口可以使受害者“最快地流血死掉”
警察还在其中的一个女孩的家里,发现了一张写着“去卫生间杀人”字样的纸条...
她们的计划是,先刺伤进入卫生间的同学,紧接着割断TA的喉咙,在确认这名同学死亡后将TA堆放在卫生间的一角,然后等待下一个同学进入卫生间。
就这样,一个接一个,两名年龄加起来才23岁的女生,共计划杀害15-25个无辜的同学。她们的目标全部都是身材娇小的学生,因为“那样更容易控制他们”。
当“杀戮”计划完成后,她们会吃掉这些无辜同学的肉,然后用事先准备好的高脚杯喝掉他们流出来的血。
当问及为什么要杀死这么多同学时,这两个女孩的答案更是让人匪夷所思。
“我们之所以准备杀死这么多人,是因为要确保自己犯下的罪恶足够严重,这样我们自杀后才能下地狱和撒旦在一起”。
不幸中的万幸是,这两个女生的计划还没等实施就被校方发现,并扼杀在摇篮里,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不知道那时会有多少无辜可爱的孩子被残忍地“终结生命”,又有多少幸福美满的家庭因为这两个女生的行为一夜之间破碎?
目前,警方已经两名女生逮捕,法院尚未正式审理此案。
虽然未能得逞,但这样的未成年人,真是令人心慌和惧怕。
13岁少女杀害、肢解闺蜜
“长得比我好看就得死”
在国内,也有这样令人惊恐的孩子存在——13岁少女杀害并肢解了自己的闺蜜。
这个事情发生在2012年的广西,13岁的女孩周某和同班同学,且互为邻居的覃某关系很要好,然而因为同学们都喜欢与周某玩,以及认为自己没有周某漂亮等原因,覃某对周某心生嫉妒,产生杀意。
4月10日,覃某把周某邀请到自己家中玩耍,趁着周某正在玩手机时,覃某抡起旁边的木凳将她砸晕,随后用啤酒瓶、割纸刀、菜刀以及剪刀等凶器将周某杀害,随后砍断了周某头颅、手臂,装进了垃圾袋扔掉。
请注意,这是一个才上6年级的孩子,却独自完成了这一系列的罪行,而痛下杀手的原因,仅仅只是因为嫉妒好朋友比自己长得漂亮。
该新闻报道称:
被告人覃某因其作案时未满十四岁,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决定对覃某收容教养三年。周某的父母不服,先后两次提起上诉,最终也只是维持原判。除此之外,被告人父母赔偿原告各项费用10.8万元。
虽然法院在近日澄清辟谣称这起案件早在6年前就已经由有关政法机关作出处理决定,不存在着“受害者父母不满判决上诉和近日终审审判”的情况,但法院的回应似乎也从侧面证实了13岁女孩肢解同学的案件真的发生过。
10万块钱换了无辜女孩的一条命,而那个心理扭曲的杀人犯却可以在收容受教养三年后,重新展开新的生活,那时的她不过也16岁,这样的代价实在是太轻太轻。
那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更是刺痛人心,仅仅因为她才13岁,是个未成年人,难道就可以理所当然地成为杀人犯么?
当孩子变成恶魔
这个世道有多可怕?
“他还只是个孩子” “他还小不懂事”。
一句“小”和“不懂事”似乎就可以轻描淡写地忽视这些未成年人做的恶,也正因如此,在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罪恶是假借着未成年之名“完成”的。
在浏览高达3亿的知乎话题——“最让你震惊的一宗杀人案件是什么”的回答下,其中不乏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干净得像张白纸的他们,纯粹得如同清水的他们,却恶得肆无忌惮。
知乎截图
2016年7月,广西岑溪一名13岁男孩沈某,离家出走,想靠着偷东西养活自己。
有一天,他看到村中有三姐弟正在玩耍,他便把玩得正开心的三姐弟骗到偏僻的角落,想威逼他们讲出家里藏钱的位置,由于在逼问中沈某用了暴力,三姐弟的哭闹让他慌乱,遂临时起意,痛下杀手。
他残忍地用石头和刀将这三姐弟击打致死,事后把尸体抛进废弃水井。更令人震惊的是,完成了这些后,他还冷静地向三姐弟的父亲讨水喝。
这样的少年,令人不寒而栗。
同样令人胆寒的,还有主页君曾报道过的新东方外国语学校发生的一起奸杀案。回顾整个事件,人性的冷漠真的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原本打算读完高中去美国留学的16岁女孩姚某,在教室里被同学王某奸杀。而在起案件中,还有女孩的室友曾帮着王某骗姚某去教室,甚至还在女孩遇害后拼命泼脏水给无辜的姚某,试图洗白那个杀人犯,他们对生命的漠视令人感到愤怒不已。
当孩子们变成恶魔,这个世道有多可怕?
答案是:
要多可怕就有多可怕。
1993年的2月,英国利物浦两个10岁男孩的行为让世界震惊,平日里调皮捣蛋的他们居然萌生出来诱拐一个小孩来玩耍的想法。
他们带走了年仅2岁的小詹姆,一路上对哭闹的詹姆拳脚相加,最后把他带到一个铁道旁,拽掉小詹姆的裤子,扔掉小詹姆的鞋子,搬起旁边的石头砸他,甚至电池塞进他的嘴里,拿颜料往他眼睛里灌,还伤害小詹姆的生殖器...
就这样,2岁的小詹姆被活活虐待致死。
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两个男孩还将死去的小詹姆放在铁轨上,伪造成交通事故的假象。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事情败露后,他们被判处了15年徒刑,也因此成为了英国现代史上年纪最小的杀人犯。然而因为是未成年人,加之欧洲人权委员会的帮助,他们仅仅服刑了8年便提前释放出来。
因为是未成年人,他们逃掉了本应有“残酷”的惩罚,让人无奈却又心酸:
我们在保护未成年人罪犯时,
谁来保护那些无辜的受害者?
在这里小华妹不得不提到一个人,他就是福田孝行——日本历史上第一个被判处死刑的未成年人。
1999年,18岁的福田孝行伪装成水管工闯入一户民宅,残忍地掐死了23岁的女主人并进行了奸尸。在奸尸的过程中,女主人11个月大的孩子在旁边哭泣,并挣扎着爬向自己死去的妈妈,福田孝行便索性把这个11月大的孩子给勒死了。
难以置信,他不认为自己做出了什么恶行,居然还自己辩解称:
“不过就是一只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只可爱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的就骑上去了……这样也有罪吗!?”
因为日本的未成年是20岁以下,所以按照规定福田孝行还是未成年人,所以只是盼了无期徒刑,在日本,如果他表现良好,很有可能不到10年年就出狱,那时的福田孝行洋洋得意:“这世界终究是由恶人获胜的!等我出狱时,你们要举办盛大的party欢迎我啊!”
那个死去的女主人的丈夫本村洋,实在无法忍受那个杀害自己妻儿的人居然如此嚣张,还被法律“保护”得如此好。
于是,他选择上诉,这场官司整整打了9年,对于本村洋来说,是3000多个不眠夜,终于在2008年4月22日,最高法院法官认定福田孝行“罪大恶极,判处死刑”。这个案件也被改编成电视剧:《为什么你要和绝望抗争》,在当时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未成年人”这四个字,本不应该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借口,但如今却成了一些人的保护伞,这不能不让人慨叹。
最后,小华妹想以一部韩国再2014年拍的电影《彷徨之刃》中,主人公的一句话结束这篇文章:
“犯罪哪里分大人和小孩,只有坏人而已”
还想多说两句:
每当有未成年人犯罪的时候,总有很多声音说,所谓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难道就是保护未成年人渣么?其实我们设置未成年人保护的时候,本是保护成年人不去伤害未成年人,可是未成年人之间、未成年人对成年人的暴力与伤害,我们到底该怎么办呢?
也许我们的家庭教育,和整个社会教育,都应该做出些改变了。
沈阳医保交25年没到退休还交吗?
如果还有视同交费年限算上可不用在交。若没有视同交费年限可用,就得补交齐至25年,方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网传25岁女老师和16岁男学生谈恋爱?
人就是一个有思想的高级动物!做什么都是对的,比如战争都不该在地球上发生!不也一样天天都有发生战争吗?这件事即使是真的也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人类的发展历程就是基因不断的融合进化来的?老师和学生不应该谈恋爱吗?一个优秀的老师就应该是很多人追求的目标!假如没有一个学生喜欢的老师她能提高孩子们的学习兴趣吗?
至于谣言?更是可笑至极!没有经过调查审核是怎么通过的呢?在这里讨论这个话题简直是浪费精力![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