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联合国五大常任理事国到底有什么好处?
不只是否决权,还有决定权。
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对于一般的程序性问题,15个成员投票,9票同意就可以通过;对于实质性问题,需要9个理事国的同意,其中包括5个常任理事国的一致同意,如果有一个常任理事国反对,该决议就不能通过,这个制度被称为“大国否决权”或“大国一致原则”。
当时联合国宪章赋予5个常任理事国这个权力,是因为国际上的事务,大国发挥的作用很大,如果这5个常任理事国不能协调一致的话,很难作出决定,即使作出决定,也很难得到执行。
所以,有关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重大问题,只有得到5个常任理事国的一致同意,才能通过。由此可以看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国际事务中享有特殊的权力。
印度能否取代美国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绝对不会!
一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是由二战时打败德意日法西斯的大国组成的,印度算什么呀?!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中苏(俄)英美法等组成反法西斯同盟,与德意日法西斯浴血奋战,并最终取得胜利。在安排战后世界秩序时,也是这五个国家倡议建立了联合国,所以,这五国成为当然的创始会员国并理所当然地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印度呢?印度那时在哪里?它当时还是英国的殖民地,对二战没有一点点贡献,它有什么资格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二是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在通过安理会的一切决议时拥有否决权。因此,安理会五常中有一家如果要被踢出安理会,必须被踢出者也得投票赞成,否则,永远不可能有一个国家被踢出安理会五常。同理,如果安理会要增加常任理事国席位,也需要现在的五常一致同意,可是五常在这个问题上能取得共识吗?!况且,根据问题的假设,还是要将美国踢出安理会五常,美国愿意离开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位子并将这个常任理事国席位让予印度吗?如果印度不与美国竞争这个席位,美国还有可能支持印席进入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但是如果印度真是要让美国给它让位子,美国必将首先反对它。那它永远成不了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联合国安理会的五个常任理事国除了中法英美外?
俄罗斯。 五个“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美利坚合众国(美国)、俄罗斯联邦(俄罗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英国)和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法国)。 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及原则,安理会负有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责任,是唯一有权采取强制行动的联合国机构,其中五大国有安理会否决权。
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是什么?
五大常任理事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俄罗斯联邦(俄罗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英国)和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法国)、美利坚合众国(美国)。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及原则,安理会负有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责任,是唯一有权采取强制行动的联合国机构,其中五大国有安理会否决权。
成为常任理事国,不仅需得到所有联合国会员国中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票,且现任的所有常任理事国的赞成票亦是必要条件。
自联合国成立以来,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维护世界和平、解决地区冲突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截止到2002年,安理会总共批准执行了约55项维持和平行动,有力阻止和减缓了地区冲突的发展和扩大。
1944年8月21日至10月7日,美、英、苏、中各国的代表在华盛顿附近的一座古老庄园敦巴顿橡树园举行会议。会议规划了联合国宪章的基本轮廓,解决了联合国建立的主要问题。
在1945年2月举行的雅尔塔会议上,与会各国作出在旧金山召开制宪会议的决定时,建议中国和法国同苏美英一起,共同作为旧金山会议的发起国(当时法国已成立临时政府)。中国政府接受了这一建议。法国同意参加会议,但决定不担任发起国,因为法国认为它没有参加敦巴顿橡树园会议和雅尔塔会议的协商,不能要求其他国家在没有自己参与制定的宪章上签字。
1945年6月26日,旧金山制宪会议圆满结束,《联合国宪章》正式签署。宪章第23条明确规定:安理会的五个常任理事国为:美、俄、中、英、法。五大常任理事国的地位从此被正式确立。
宪章同时也规定了“大国一致”原则:即安理会就非程序问题投票表决时,只要一个大国不同意,决议就不能通过
常任理事国一票否决权重要性?
在投票选举或表决中,只要有一张反对票,该候选人或者被表决的内容就会被否定。这种一票否决机制又称为一票否决权。掌握有一票否决权的人或者团体组织都是身处要职、举足轻重的角色。因此,拥有一票否决权又是身份和权力的象征。例如:2004年,由于美国行使否决权,联合国安理会在25日进行的表决中未能通过一项谴责以色列暗杀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精神领袖亚辛的提案。
英国、德国和罗马尼亚对这项由阿尔及利亚和利比亚联合提交的提案投了弃权票。美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内格罗蓬特在表决前发言说,该提案未能明确谴责已被列为恐怖组织的哈马斯对以色列平民犯下的恐怖主义罪行,因而是一项片面的提案。
这里美国行使的就是一种一票否决权。根据《联合国宪章》第27条,安全理事会对于其他一切事项之决议,应以九理事国之可决票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之同意票表决之。也就是说,即使该决议获大部分成员国支持,常任理事国仍然可以行使一票否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