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利,秦升的犯规导致河南外援断腿?
看完河南建业主场对阵大连一方比赛的球迷都会有这样一个认同:秦升确实是大连一方全队表现得最努力积极的一位球员。
秦升是一名防守队员。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他确实做的足够好,防守凶悍有效,破坏了河南建业多次有威胁的进攻。就防守队员的评分标准,秦升确实配得上高分。
当然,秦升的防守动作过大这也是事实。不过他的动作是否超越了规则尺度,这个由当值主裁判马宁来认定。对于秦升对多拉多的那次犯规,马宁只给了秦升一张黄牌警告,而对于他其他防守动作都没有给牌,这说明按照马宁的标准,秦升的防守动作还不必罚下,只是警告即可。
对于防守队员的评分,只要他没有得到红牌,一般不会扣太多分。而在客观上秦升的防守态度和效果确实是全场最好的,所以他得到了全队最高分。
至于为大连一方打进扳平进球的卡拉斯科,他其实整场比赛表现的不是很好,只不过最后时刻足够冷静,还有一些幸运(建业守门员视线被挡),把握住了进球的机会。所以卡拉斯科的评分没有秦升高。
将秦升评为全场最高分,当然不是鼓励全队都向秦升学习,用有点“脏”的动作弄伤对手。而是表扬秦升对于自己责任的负责和他旺盛的斗志。
我本人并不喜欢秦升的防守风格,但也不得不承认,这种防守风格确实很有效。
秦升数次伤人至骨折?
新京报这个问题问得好,上轮中超大连一方的秦升对河南建业外援多拉多的犯规,造成后者粉碎性骨折!前巴甲金靴只为新东家效力不到半场的时间就赛季报销,的确令人遗憾痛心。作为老牌中超职业队,河南建业并非像恒大、上港等队有着强大的背景和资金能够持续投入俱乐部进行补充建设,每个赛季仅能维持基本开销确保队伍能够留在中超。本赛季勒紧裤腰带拿下多拉多,即插即用的他很争气的打进一球,正当大展身手之时被秦升断腿,遭遇人生最可悲的一天。
作为旁观者我是强烈谴责这种砸人饭碗的行为,鄙视制造事件的当事人!
秦升当时或许认为自己很正常的犯规并不会给受害者带来意外的伤害,并造成这么大的影响,但是事情却恰恰相反,看似正常的犯规这么一下下去就可能毁了一个人的梦想。
赛后,秦升本人也到医院探望了多拉多并表示歉意,但是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们为什么对秦升的这种犯规行为如此痛恨呢?除了以上表述之外,主要原因可能就是秦升本人已是球场惯犯,多次造成对方球员受伤或报废。维特塞尔、穆斯利加上这次事件受害者多拉多,均被秦升所刺。所以说,他本人留给广大球迷的印象分是减值的,甚至极端的球迷对他的一切行为都是否定的,否定道歉,否定业务水平等等。球迷有这种想法也能理解,他需要的是通过自身竞技水平的提高尤其是自身约束力的提高,来逐步改变球迷的看法,为自己的印象加分。人们常说做事先做人,在高对抗的竞技体育比赛中,冲突在所难免,谁也不想看到意外发生,我想克制冷静彼此保护远高于比赛的结果,此人更大于此事吧!
国际足联不断强调和改变规则目的也是最大限度的保护球员不受伤害,延长球员运动寿命。咱们换位思考,秦升本人如果被一个球场上多次恶意犯规的人所伤造成断腿,最后终止职业生涯,他会对这个人怎么看?
我们希望足协对认定的恶意犯规行为严肃处理、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同时希望媒体球迷公平合理的看待问题,给予当事人一些耐心和时间,看着他们改变。而对于那些行为不文明的球员,您记住,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千万不要搬着石头砸自己的脚,机会是自己争取的,一旦透支了自己的分数,只能自吞苦果。
净化比赛环境,约束自身行为。只有这样的中超才是我们想看到的中超。
秦升和韦世豪的犯规动作哪个更狠?
哎,中国足球啊,精彩的球技比拼看不见,恶意的犯规倒是层出不穷!
3月25日中国杯国足VS乌鸡的比赛中,韦世豪在国足将近10分钟碰不到球的情况下,选择背后铲人犯规,直接导致乌鸡球员住院治疗。尽管韦世豪赛后表示这是自己在球队10分钟碰不到球的情况下选择的战术犯规,但从直播镜头来看,这很明显的就是一个恶意犯规,放在其他比赛中,直接红牌罚下都不为过。
在乌兹别克斯坦球员舒库罗夫高速带球的过程中,韦世豪身后放铲,腾空状态下,直接铲到了对方的支撑脚,直接导致舒库罗夫小腿弯折进了医院。从犯规的动作来说,韦世豪的这个背后铲球是非常狠的,他下脚的那一刻,根本没有想过要收着力度,作为职业球员,他应该很明白这样的犯规会对对手造成多大的伤害。
赛后乌鸡主帅也表示舒库罗夫至少要休战2个多月,荷兰球星斯内德甚至都在自己的社交媒体上,对本场比赛的韦世豪恶劣犯规的视频集锦评论道:This is Chinese football? !(这就是中国足球?!)
而中超联赛首轮河南建业主场面对大连一方的那场比赛中,大连球员秦升对建业巴西外援多拉多也有一次恶意犯规。
当时多拉多带球推进,秦升从其侧后方上抢,由于身位已经落在多拉多后面,秦升一记“侧踢”直接扫在了多拉多的小腿上。
从动作上来看,秦升的踢腿其实并没有造成多么严重的伤害,但是他的动作造成多拉多的倒地,然后他导致他又对多拉多造成了一个附加的压腿动作。
正是这个压腿造成了严重的二次伤害,多拉多直接骨折离场,下场时,多拉多流下了痛苦的泪水。
而从赛后流出的CT图片来看,多拉多的腿骨几乎折成了三块,可见秦升这次犯规,造成的伤害有多大可以说从犯规动作来看,韦世豪的动作非常狠,是非常明显的恶意犯规,而且造成的伤害也不低,简直输球又输人。
从动作带来的伤害来说,秦升的动作不负他恶人的名头。在联赛首轮就导致多拉多大概率赛季报销,这样的伤害对一名职业球员来说,骨折不仅痛在身上,他的整个职业生涯,或许也会因为这次受伤而就此走上衰落。
伊朗的精神领袖和总统到底是如何分工的?
我们都知道一句话: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
说的就是军营的营房是固定不动的,但是兵却是流动的,每年都有老兵退役,新兵入伍。
如果把这句话镶嵌到伊朗的政治体制上来说,也非常合适,那就是“铁打的精神领袖,流水的总统”。
具体要理解这句话,我们可以分开来讲,“铁打的精神领袖”指的就是伊朗最高精神领袖的任期问题,伊朗自从1979年伊斯兰革命爆发以后,就确立了政教合一的体制,国家实行双元首制度,分别是最高精神领袖和伊朗总统。
其中最高精神领袖由一位资深的法学家担任,任职终身,以至于我们看到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成立四十年来,只诞生了霍梅尼和哈梅内伊两任精神领袖,其中哈梅内伊于1989年在总统的位置上接替去世的霍梅尼被选为新一任精神领袖,至今长达三十多年。
而伊朗总统已经选举产生了8人,这就是“流水的总统”的说法。
同样都是元首,最高精神领袖和总统究竟该怎么分工呢?
注意,我们千万不能忽视伊朗立国的根本体制,那就是“政教合一”。
纵观以往历史,比如中世纪时期的拜占庭帝国、阿拉伯帝国、英国亨利八世时代都曾实行过政教合一制度,它有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国家法律以宗教教义为依据,并成为处理国家事务的准则,而宗教领袖则成为实际上的政治领袖,掌管最核心权力。
伊朗作为政教合一的国家也不例外。
在伊朗建立伊斯兰共和国之后,其宪法就明确规定神权高于一切,最高精神领袖的绝对权威不容挑战,这实际上奠定了伊朗最高精神领袖的万人之上地位,掌握着伊朗的立法、行政、司法、军事等诸多大权。
在司法方面,最高精神领袖有权任命司法总监。比如现任伊朗总统莱西就曾在2019年被哈梅内伊任命为司法总监(相当于司法部长),这是伊朗总统无法享有的权力。
在立法方面,最高精神领袖有权任免议会议长。比如前一任伊朗议会议长拉里贾尼就被最高精神领袖任命为自己的贴身顾问,而后伊朗议会又选出新议长。
在行政方面,最高精神领袖有权任免国家总统。因伊朗实行总统制内阁制的政府体制,总统需要全国普选产生,任何一位总统在胜选之后,都必须得到最高精神领袖的任命才能继任,否则总统选举就无效。
不仅如此,总统在参选时必须先接受宪监会审查,最高精神领袖有权干预候选人的参选资格,就拿伊朗前总统内贾德来说,他在2013年卸任后,又曾两次参加总统选举,皆被哈梅内伊挡下了,直接判定参选资格不合格,使其失去了当选的机会。
在军事方面,最高精神领袖有权任免军队将领。比如2020年初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圣城旅旅长苏莱曼尼少将被美军无人机炸死之后,为了维持伊朗武装力量的稳定,哈梅内伊就紧急任命伊斯梅尔·卡尼担任新一任伊斯兰革命卫队圣城旅旅长。
所以,我们从以上4个方面就能看出伊朗最高精神领袖的职权有多大,涉及的权限范围有多广,这是伊朗总统远远无法企及的。
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伊朗总统就没有任何作用了呢?
其实不是。
伊朗毕竟是一个国家,他需要维持伊朗正常运转、需要发展经济民生、更需要走出去与外界交流,这个时候就是总统领导下的内阁政府的职责了。
伊朗的总统制与菲律宾、土耳其等国的总统制有些类似,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需要领导内阁政府施政的。
尤其是在一些具体业务上,都需要总统出马负责解决。
就以伊朗核问题举例。关于伊朗的核问题,最高精神领袖只能就该事件给出基本原则,比如是否要达成伊核协议?在伊核协议中要反映出伊朗的哪些关切?等等,把大方向抛出后,具体的怎么谈、跟谁谈、谈多长时间、达成什么共识,就该总统来具体操刀了,最高精神领袖不问过程,只要结果。
还有强化伊朗与国外的联系事宜,也跟总统有关系。毕竟最高精神领袖从来不会出访他国,要是外访签署协议或出席庆典仪式,不可能让哈梅内伊出国吧,那么总统就派上用场了。
总之一句话,伊朗总统和最高精神领袖同为国家元首,但也有上下之分,总统必须按照最高精神领袖的旨意行事。最高精神领袖在幕后掌控大方向,总统则在前台操办具体的业务。
叶重秋和谢鹏飞被红牌罚下?
这没有严不严格的事,是有法必依。主裁克拉滕伯格在本场比赛来说不愧是顶级优秀裁判,真正做到了有法必依,而没有被中国足球那套给蒙蔽。毕竟其是外籍人士,没有本土裁判那么多小九九。
首先对于叶重秋这个犯规来说,出示红牌完全没有问题,毕竟其不单抬脚过高伤及头部,还完全没有收脚的意思,直接从面部往下踹,把杨世元的球衣都踹掉一大块。
对比下之前广州恒大保利尼奥的那个犯规动作,叶重秋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这张直红没有问题。
保利尼奥的这张红牌当时还引起过不少讨论,认为量刑过重了,但这就是规则。虽然保利尼奥这个动作不是属于严重暴力,也有收腿的意思,可事实上来说确实造成了对方的头部受伤。叶重秋这个动作反而可以给其量刑为暴力犯规,根据《中国足协纪律准则》相关规定,事后足协也应该会给予追加处罚。
那对于谢鹏飞的铲球动作来说,其直接铲在了奥斯卡的小腿上,这也符合中国足协对于红牌的处罚界定,不单离开地面抬脚过高,这部位也是处于脚踝之上。
所以主裁克拉滕伯格给谢鹏飞直接出示红牌,也完全没有问题。
对于克拉滕伯格对这两个犯规动作都出示直红来说,其都完全遵照了足协相关规定,没有任何偏袒的意思,真正做到了有法必依。那对于国内裁判来说会如何处理呢?
之前的比赛,上海绿地申花球员艾迪就以几乎相同的动作铲倒了马斯切拉诺。可是本土裁判张雷在看过VAR后,仍然坚持以黄牌警告处理,这也引起了马斯切拉诺的非常不满。
或许这就是差距吧!张雷可是2018中超金哨获得者,难道真要铲断腿才是红牌嘛?为什么亲自看了一分多钟VAR回放后,仍然坚持黄牌呢?这就只有张雷自己最清楚啦!
为什么中国足球联赛总会拿裁判来说事呢?处罚标准不统一,有法不依,这就是根源!并非是什么严不严格的问题,而是裁判往往带着某种情感在执法吧!也正是所谓的找平衡,但这最终的结果就是害了中国足球,消费了球迷的乐趣,让国足队员形成习惯,出去比赛必吃亏。